一家中型律所的实习律师陈默,入职第三个月被指派负责某消费金融公司批量债务催收业务啊。他的工作很明确:对逾期超过90天的借款人逐一电话沟通,敦促还款。律所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注明“依法合规催收”,陈默以为自己只是在做律师助理的本职工作。直到三位借款人先后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,称接到“律师将上门调查”“不还款就移交公安”等电话,陈默和所在律所被推上风口浪尖。这并非孤例。近三年,随着消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规模持续扩大,大量律所介入债务催收环节,实习律师往往成为催收一线的主力。而他们面临的,远不止电话沟通那么简单。

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2024年。华东地区某律所代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处理批量逾期债权,将数百名借款人起诉至法院。该所一名实习律师在立案准备阶段,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格式化模板批量生成律师函,其中载明“如不按期还款,将申请查封名下所有财产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”。实际上,部分案件尚未取得生效判决,更未进入执行程序。一名借款人以律师函虚假、构成威胁为由,向当地司法局投诉。司法局调查后认定,该律师函存在“以未来可能发生的强制措施进行不当施压”的问题,虽未吊销执业证,但对律所和承办律师进行了严肃约谈并要求整改。该案的核心法律争点在于:律师在催收文书中对法律后果的告知,边界究竟在哪里。
从法律层面拆解,实习律师参与债务催收至少面临三重风险。第一是主体资格风险。根据《律师法》第十三条,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,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。实习律师虽可协助执业律师开展工作,但不得独立以律师身份对外出具法律文书、独立与借款人协商谈判。实务中,大量实习律师独自拨打电话、独自发送律师函,已游走在违规边缘。第二是催收行为合规风险。2023年以来,多地金融监管局和司法局联合发文,明确禁止债务催收中的“软暴力”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频繁骚扰、威胁恐吓、虚假陈述法律后果。实习律师若机械执行委托方提供的催收话术,极易踩线。第三是证据与责任归属风险。一旦借款人投诉或起诉,律所往往主张“实习律师个人行为”,但监管机关通常认定律所管理失职,对律所一并处罚。实习律师个人则可能面临实习鉴定不合格、延长实习期甚至被取消实习资格的后果。
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律所的商业逻辑。批量债务催收案件标的小、数量大、回款快,对律所而言是稳定的现金流业务。但这类业务对合规成本极为敏感。委托方压缩费用,律所便倾向于压低人力成本,实习律师成为最廉价的选择。但是,债务催收恰恰是法律风险最密集的领域之一,每一通电话、每一份函件都可能成为投诉证据。用最缺乏经验、最缺乏风险识别能力的人去处理最高风险的业务,本身就是一种结构性错配。
对实习律师而言,需要建立清晰的自我保护意识。接到催收任务时,第一点确认是否以执业律师名义开展、是否有执业律师指导并署名。第二点,对委托方提供的格式化文书和话术,不盲目执行,应逐条核对法律依据是否真实、表述是否准确。再次,养成留痕习惯,所有与借款人的沟通记录、内部审批流程均需完整保存。一旦发生争议,这些记录是证明自身无违规故意的重要证据。对律所而言,批量催收业务必须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,由执业律师对每一类催收文书和话术进行审核,实习律师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且需全程留痕。将合规成本视为业务成本而非额外负担,才能避免因小失大。
债务催收是法律服务市场中一块诱人却危险的蛋糕。实习律师身处其中,既要完成实习任务,又要守住合规底线。这需要的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,更是对自身角色边界的清醒认知。律所和行业管理者同样应当反思:让最没有风险抵御能力的人冲在最前线,究竟是锻炼,还是消耗。唯有将合规意识前置、将责任划分清晰,才能让实习律师的成长之路不因催收陷阱而中断。






